應 收 費 | 學雜費 | 每生每學期 | 1150元 | 東價[2005]76號 | 東莞市物價局 東莞市教育局 東莞市財政局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| 高中階段 | 一、本欄未列明的收費,學生有權拒繳; 二、嚴禁向學生代收商業保險費,嚴禁在軍訓期間(含學工學農)向學生收取軍訓費、住宿費、交通費、照相費等費用,不得強制學生訂購《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》以外的各種教輔書、學具、報刊雜志,不得收取講義費、試卷費、押金和其他任何費用。 三、公用經費中已包含了教科書及教輔材料費用,不得收取代購教輔資料費; 四、學校臨時組織學生參加教學以外的活動,以自愿為原則,費用應按實收取,多退少補; 五、價格舉報投訴電話:12345; 六、市教育局查詢電話;22210104; 七、學校收費查詢電話:22119828,22118872 |